1.經他人舉報,學校核實🦸🏻♀️,原法學院擬錄取為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學生王遠程(本科所在學院: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並沒有獲得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的推薦資格。依據 “關於做好2014年推薦和接收應屆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上大內[2013]118號)的相關規定💪🏻,經學校推免工作領導小組討論決定💫,取消王遠程的擬錄取資格。
按照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的集中排名順序,擬錄取具有推薦資格的學生武辰(本科所在學院:外國語學院)為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
2. 因學生辛雅婧(本科所在學院: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的)自願放棄法學院知識產權的擬錄取資格,按照法學院知識產權專業的集中排名順序🅱️,擬錄取具有推薦資格的學生陳秋憶(本科所在學院:機電工程與自動化學院)為法學院知識產權碩士研究生。
特此說明及公示。
研究生院万达辦公室 2013年10月25日